招生特辑 | 职教新时代:欢迎上技工院校
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师学院是目前我国技工教育最高层次的院校。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表彰世界技能大赛代表团时做了“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指示。
技师学院全部实行“技能等级证书+毕业证书”的双证书制度,毕业生除了获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外,还同时获取三种层次的毕业证书: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其中中级工与中专等同、高级工与大专等同、技师(预备技师)与本科等同。毕业生在就业、升学、参军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01
就业政策红利
(一)学历待遇
1.公务员报考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公务员录用等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
2. 事业单位招聘
人社部发〔2021〕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 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
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参加公务员招录、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
(二)就业补贴
《关于做好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部分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5年起,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02
参军政策红利
符合条件的高级技工和技师班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为部队输送操作能手、“工匠”人才!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征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下半年征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在上半年征兵质量取得明显成效基础上,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高标准完成全年征兵任务。
《通知》明确,全面加强高校毕业生征集,持续畅通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绿色通道”,优先上站体检,优先审批定兵,做到合格一个征集一个。加大直招士官工作力度,广泛进行宣传,加强跟踪管理,确保任务完成率和专业对口率。认真抓好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征集,征集对象为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取得毕业证书及国家认可的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报名时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名称、职业技能等级及证书编号,符合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为部队输送操作能手、“工匠”人才。
03
升学政策红利
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新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专科已不再是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正在展开。无论是升学、就业还是职业发展,职校与普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职校学生在升学上的平等权利,从政策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教育部启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以来,目前全国共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2所,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04
关于技工教育的学历证书
根据人社厅函〔2022〕7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通知》
增加毕业证书查询网址信息:为方便用人单位辨识证书真伪,增强证书的权威性,在2022年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底部新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mohrss.gov.cn的内容。
预备技师=本科,写入毕业证
持续提升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
5月,国家人社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签发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意见:改版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毕业证,要求相关毕业生信息(所学专业、培养层次、全日制等)与待遇等要在新版证书上明确显示。新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李克强总理批示:“办好技工院校。”推进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在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和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教育部:
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 关于推动将符合规定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一直以来,教育部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依法依规申办高职,技师学院可依照《高等教育法》中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制度的有关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执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设置的有关程序,进行规划、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技师学院依法依规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并进行管理后,其毕业生自然可以取得相应学历。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指导支持办学规范、质量较高的技师学院尽快达到标准要求,按照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继续协调有关部门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进一步研究解决技工院校学生学历待遇问题,共同为技工院校学生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 关于技工院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学历互认
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后,其毕业生自然具有相应高等学校学历。
● 关于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深化改革力度,实现既定改革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职业高等学校序列”。
——教育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02号(教育类03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新《职教法》提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全国人大修订通过了《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地位,着力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强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对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我们注意到,在新修订的《职教法》中,技工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在第十条、第十五条多次出现了“技工教育”“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明确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如此清晰地将技工教育写进法律,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也构成新《职教法》的一道亮丽风景。
职业院校毕业生可降低学历
要求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社部印发 《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知》提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
《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与此同时,技能型人才在兵员征集中比例也不断扩大。国家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指出:认真抓好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征集,为部队输送操作能手、“工匠”人才。今年的征兵工作,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等同大学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
人社部:启用新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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